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期
85-86
,共2页
公司机会%正当性%商事主体
公司機會%正噹性%商事主體
공사궤회%정당성%상사주체
董事负有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的义务是董事忠实义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条重要规则,但是从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可看出,它并不是绝对的义务模式,董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出于正当理由和经过正当程序可以利用公司机会.我国现行公司法体现了这一思想,但是它仍有改进的必要.
董事負有不得篡奪公司機會的義務是董事忠實義務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公司治理結構中的一條重要規則,但是從各國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可看齣,它併不是絕對的義務模式,董事在某些特定情況下齣于正噹理由和經過正噹程序可以利用公司機會.我國現行公司法體現瞭這一思想,但是它仍有改進的必要.
동사부유불득찬탈공사궤회적의무시동사충실의무적중요내용지일,시공사치리결구중적일조중요규칙,단시종각국입법화사법실천중가간출,타병불시절대적의무모식,동사재모사특정정황하출우정당이유화경과정당정서가이이용공사궤회.아국현행공사법체현료저일사상,단시타잉유개진적필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