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6期
35-36
,共2页
环境标准%法律效力%特殊性%环境侵权
環境標準%法律效力%特殊性%環境侵權
배경표준%법률효력%특수성%배경침권
关于环境标准的法律性质界定,目前学界缺乏一致的表述.虽然环境标准是由具有规章制定权的立法机关制定和认可,但环境标准具有立法程序不严格、内容构成和编排体例不同于行政规章、没有法律规范的完整结构等不同之处,因此很难说环境标准是传统意义上的法律规范.但是环境标准在应然角度上应该被赋予法律规范的效力,才能达到其制定的现实目的.
關于環境標準的法律性質界定,目前學界缺乏一緻的錶述.雖然環境標準是由具有規章製定權的立法機關製定和認可,但環境標準具有立法程序不嚴格、內容構成和編排體例不同于行政規章、沒有法律規範的完整結構等不同之處,因此很難說環境標準是傳統意義上的法律規範.但是環境標準在應然角度上應該被賦予法律規範的效力,纔能達到其製定的現實目的.
관우배경표준적법률성질계정,목전학계결핍일치적표술.수연배경표준시유구유규장제정권적입법궤관제정화인가,단배경표준구유입법정서불엄격、내용구성화편배체례불동우행정규장、몰유법률규범적완정결구등불동지처,인차흔난설배경표준시전통의의상적법률규범.단시배경표준재응연각도상응해피부여법률규범적효력,재능체도기제정적현실목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