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期
76,84
,共2页
民事主体%动物权利论%法律人格
民事主體%動物權利論%法律人格
민사주체%동물권리론%법률인격
随着<德国民法典>的修正,"动物不是物"的规定对整个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另有环境伦理学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主张的提出,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面临着危机,动物取得人格权,成为权利主体的现实就在面前.本文从民事主体的扩展和演化中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健全动物保护法制,加大对动物的法律保护与道德关怀.
隨著<德國民法典>的脩正,"動物不是物"的規定對整箇法學界帶來瞭巨大的遲擊,另有環境倫理學有關動物成為權利主體主張的提齣,動物的傳統法律地位麵臨著危機,動物取得人格權,成為權利主體的現實就在麵前.本文從民事主體的擴展和縯化中提齣進一步完善我國立法,健全動物保護法製,加大對動物的法律保護與道德關懷.
수착<덕국민법전>적수정,"동물불시물"적규정대정개법학계대래료거대적충격,령유배경윤리학유관동물성위권리주체주장적제출,동물적전통법률지위면림착위궤,동물취득인격권,성위권리주체적현실취재면전.본문종민사주체적확전화연화중제출진일보완선아국입법,건전동물보호법제,가대대동물적법률보호여도덕관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