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9期
195-196
,共2页
基层治理%宪法作用%警民合作
基層治理%憲法作用%警民閤作
기층치리%헌법작용%경민합작
当单纯依靠法律手段难以完成“片警”在基层社区秩序维护中的宪法职责时,积极开展警民合作,以情与法互动的工作方法实现既定的宪法目标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这种在“以法治国”为目的导向下的灵活变通的工作方法,既解决了一片警”在社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实现了其角色功能,又巩固和提升了国家日常治理的合法性.
噹單純依靠法律手段難以完成“片警”在基層社區秩序維護中的憲法職責時,積極開展警民閤作,以情與法互動的工作方法實現既定的憲法目標不失為一種明智的選擇.這種在“以法治國”為目的導嚮下的靈活變通的工作方法,既解決瞭一片警”在社區工作中遇到的難題,實現瞭其角色功能,又鞏固和提升瞭國傢日常治理的閤法性.
당단순의고법률수단난이완성“편경”재기층사구질서유호중적헌법직책시,적겁개전경민합작,이정여법호동적공작방법실현기정적헌법목표불실위일충명지적선택.저충재“이법치국”위목적도향하적령활변통적공작방법,기해결료일편경”재사구공작중우도적난제,실현료기각색공능,우공고화제승료국가일상치리적합법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