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8期
69-70
,共2页
反垄断法%农产品%解释
反壟斷法%農產品%解釋
반롱단법%농산품%해석
本文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56条中的"农产品",即横向上,农、林、牧、渔业活动所获得的农产品都应涵括:纵向上,只包括大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农产品,经过初级加工的农产品应被排除在此处的农产品范围之外.
本文闡釋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56條中的"農產品",即橫嚮上,農、林、牧、漁業活動所穫得的農產品都應涵括:縱嚮上,隻包括大農業活動中直接穫得的農產品,經過初級加工的農產品應被排除在此處的農產品範圍之外.
본문천석료<중화인민공화국반롱단법>제56조중적"농산품",즉횡향상,농、림、목、어업활동소획득적농산품도응함괄:종향상,지포괄대농업활동중직접획득적농산품,경과초급가공적농산품응피배제재차처적농산품범위지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