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1期
34-35
,共2页
股东诉讼%司法介入%公司治理
股東訴訟%司法介入%公司治理
고동소송%사법개입%공사치리
公司治理不是绝对的私权自治,还需要司法权力对其加以干预,司法权力介入公司治理,完善股东诉讼制度,用以救济股东权利、解决公司纠纷成为一种必然.公司法中的股东诉讼制度是国家司法权对经济生活的适度干预,是司法权力对公司治理干预的表现.
公司治理不是絕對的私權自治,還需要司法權力對其加以榦預,司法權力介入公司治理,完善股東訴訟製度,用以救濟股東權利、解決公司糾紛成為一種必然.公司法中的股東訴訟製度是國傢司法權對經濟生活的適度榦預,是司法權力對公司治理榦預的錶現.
공사치리불시절대적사권자치,환수요사법권력대기가이간예,사법권력개입공사치리,완선고동소송제도,용이구제고동권리、해결공사규분성위일충필연.공사법중적고동소송제도시국가사법권대경제생활적괄도간예,시사법권력대공사치리간예적표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