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4期
70-71
,共2页
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跨界损害%国际法委员会
國際法不加禁止行為%跨界損害%國際法委員會
국제법불가금지행위%과계손해%국제법위원회
<危险活动所致跨界损害的预防>(草案条款)于2001年由国际法委员会在其第五十三届会议上通过.本文主要采纳了国际法委员会对该草案所作的评注,并结合了委员会自其第三十届会议以来关于此题目的有关文件,对该草案作出了比较全面、中立、审慎的解读,旨在对该题目有关资料的梳理有所助益.
<危險活動所緻跨界損害的預防>(草案條款)于2001年由國際法委員會在其第五十三屆會議上通過.本文主要採納瞭國際法委員會對該草案所作的評註,併結閤瞭委員會自其第三十屆會議以來關于此題目的有關文件,對該草案作齣瞭比較全麵、中立、審慎的解讀,旨在對該題目有關資料的梳理有所助益.
<위험활동소치과계손해적예방>(초안조관)우2001년유국제법위원회재기제오십삼계회의상통과.본문주요채납료국제법위원회대해초안소작적평주,병결합료위원회자기제삼십계회의이래관우차제목적유관문건,대해초안작출료비교전면、중립、심신적해독,지재대해제목유관자료적소리유소조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