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4期
80-80
,共1页
物权法%物权行为%无因性
物權法%物權行為%無因性
물권법%물권행위%무인성
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法律效果的实现,在于法律制度以承认该意思表示的方式而于法律中实现行为人所欲求的法律后果.因而大多数的法律行为都是有因行为,但也存在相当数量的无因行为,其中学者们争论最多的就是有关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为此,本文将阐述无因性理论的一些基本情况,对物权行为的无因性进行初步的辨析.
法律行為的目的在于法律效果的實現,在于法律製度以承認該意思錶示的方式而于法律中實現行為人所欲求的法律後果.因而大多數的法律行為都是有因行為,但也存在相噹數量的無因行為,其中學者們爭論最多的就是有關物權行為的無因性問題.為此,本文將闡述無因性理論的一些基本情況,對物權行為的無因性進行初步的辨析.
법률행위적목적재우법률효과적실현,재우법률제도이승인해의사표시적방식이우법률중실현행위인소욕구적법률후과.인이대다수적법률행위도시유인행위,단야존재상당수량적무인행위,기중학자문쟁론최다적취시유관물권행위적무인성문제.위차,본문장천술무인성이론적일사기본정황,대물권행위적무인성진행초보적변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