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24期
73-74
,共2页
消费者%资格%权益保护
消費者%資格%權益保護
소비자%자격%권익보호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数量的逐渐增加,消费者作为交易的一方主体,其地位不断得到提升.面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热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由此陷入"维权尴尬"的局面.消费者资格界定的重要性日渐凸显,而公众的认识一般停留在日常生活层面,由此引发了法律适用上的重重矛盾,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因此受到制约.鉴于此,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对消费者资格盼法律界定和几类特殊人群消费者资格界定两方面进行了初步的解析.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髮展,交易數量的逐漸增加,消費者作為交易的一方主體,其地位不斷得到提升.麵對消費領域齣現的新問題、新熱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由此陷入"維權尷尬"的跼麵.消費者資格界定的重要性日漸凸顯,而公衆的認識一般停留在日常生活層麵,由此引髮瞭法律適用上的重重矛盾,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也因此受到製約.鑒于此,本文從法律的角度對消費者資格盼法律界定和幾類特殊人群消費者資格界定兩方麵進行瞭初步的解析.
수착사회주의시장경제적발전,교역수량적축점증가,소비자작위교역적일방주체,기지위불단득도제승.면대소비영역출현적신문제、신열점,<소비자권익보호법>야유차함입"유권감개"적국면.소비자자격계정적중요성일점철현,이공음적인식일반정류재일상생활층면,유차인발료법률괄용상적중중모순,소비자권익적보호야인차수도제약.감우차,본문종법률적각도대소비자자격반법률계정화궤류특수인군소비자자격계정량방면진행료초보적해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