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22期
55-56
,共2页
婚姻%契约%意思自治
婚姻%契約%意思自治
혼인%계약%의사자치
尽管婚姻在人类社会中长期存在,但是由于婚姻本身所具有的典型性和个性化,使得各国学者对婚姻属性的认识有着重大的区别.关于婚姻的法律属性众说纷纭.本文认为,婚姻是一种契约,将契约观引入婚姻立法活动中,能够保障婚姻中主体之独立与平等,明确当事人就婚姻中有关事项意思自治的权利.通过比较各国婚姻契约的立法理论,可以逐步揭示契约的理念和婚姻的本质,体现出婚姻的契约性对我国婚姻立法的意义和启示.
儘管婚姻在人類社會中長期存在,但是由于婚姻本身所具有的典型性和箇性化,使得各國學者對婚姻屬性的認識有著重大的區彆.關于婚姻的法律屬性衆說紛紜.本文認為,婚姻是一種契約,將契約觀引入婚姻立法活動中,能夠保障婚姻中主體之獨立與平等,明確噹事人就婚姻中有關事項意思自治的權利.通過比較各國婚姻契約的立法理論,可以逐步揭示契約的理唸和婚姻的本質,體現齣婚姻的契約性對我國婚姻立法的意義和啟示.
진관혼인재인류사회중장기존재,단시유우혼인본신소구유적전형성화개성화,사득각국학자대혼인속성적인식유착중대적구별.관우혼인적법률속성음설분운.본문인위,혼인시일충계약,장계약관인입혼인입법활동중,능구보장혼인중주체지독립여평등,명학당사인취혼인중유관사항의사자치적권리.통과비교각국혼인계약적입법이론,가이축보게시계약적이념화혼인적본질,체현출혼인적계약성대아국혼인입법적의의화계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