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情
商情
상정
SHANGQING
2013年
47期
332-333
,共2页
总有%主体%民间文学艺术%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
總有%主體%民間文學藝術%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
총유%주체%민간문학예술%민간문학예술적주체
学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一直争论不休,一直以来不管是以族群为主体的集体作者观,还是以传承人为主体的个人作者观都没有说服彼此,我国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也一直处于搁浅状态。本文受日耳曼民族关于所有权中总有制度的启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应该是一种类似的总有,即以创作群体为团体,以传承人为构成成员。
學界對于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一直爭論不休,一直以來不管是以族群為主體的集體作者觀,還是以傳承人為主體的箇人作者觀都沒有說服彼此,我國關于民間文學藝術的立法也一直處于擱淺狀態。本文受日耳曼民族關于所有權中總有製度的啟髮,認為民間文學藝術的主體應該是一種類似的總有,即以創作群體為糰體,以傳承人為構成成員。
학계대우민간문학예술적주체일직쟁론불휴,일직이래불관시이족군위주체적집체작자관,환시이전승인위주체적개인작자관도몰유설복피차,아국관우민간문학예술적입법야일직처우각천상태。본문수일이만민족관우소유권중총유제도적계발,인위민간문학예술적주체응해시일충유사적총유,즉이창작군체위단체,이전승인위구성성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