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1期
104,107
,共2页
不动产争议%非诉讼途径%法律社会学
不動產爭議%非訴訟途徑%法律社會學
불동산쟁의%비소송도경%법률사회학
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变化,对于不动产的使用形态与权利类型也日益复杂,如果在探讨争议发生的原因及其处理方式时,仅着眼于规范的抽象内容与如何适用,往往不能得到想要的结果.本文尝试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解析我国法律对于不动产交易活动所进行的非诉讼纠纷解决(ADR)方式,提出我国在处理不动产中中介争议的法律制度设计上一些新的思考方向.
隨著社會經濟活動的變化,對于不動產的使用形態與權利類型也日益複雜,如果在探討爭議髮生的原因及其處理方式時,僅著眼于規範的抽象內容與如何適用,往往不能得到想要的結果.本文嘗試從法律社會學的角度解析我國法律對于不動產交易活動所進行的非訴訟糾紛解決(ADR)方式,提齣我國在處理不動產中中介爭議的法律製度設計上一些新的思攷方嚮.
수착사회경제활동적변화,대우불동산적사용형태여권리류형야일익복잡,여과재탐토쟁의발생적원인급기처리방식시,부착안우규범적추상내용여여하괄용,왕왕불능득도상요적결과.본문상시종법률사회학적각도해석아국법률대우불동산교역활동소진행적비소송규분해결(ADR)방식,제출아국재처리불동산중중개쟁의적법률제도설계상일사신적사고방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