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1期
98-99
,共2页
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效力
刑事訴訟法%庭前會議%效力
형사소송법%정전회의%효력
《刑事诉讼法》新增的“庭前会议”制度对于公诉案件中实现程序公正、充分保障人权、节约司法成本以及提高诉讼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具有一定缺陷.充分实现“庭前会议”制度功能的关键,在于依法明确该制度效力的法律定位.通过明确界定达成合意的范围、形式乃至法律后果,真正赋予这一制度生命力.
《刑事訴訟法》新增的“庭前會議”製度對于公訴案件中實現程序公正、充分保障人權、節約司法成本以及提高訴訟效率具有重要意義.但同時也具有一定缺陷.充分實現“庭前會議”製度功能的關鍵,在于依法明確該製度效力的法律定位.通過明確界定達成閤意的範圍、形式迺至法律後果,真正賦予這一製度生命力.
《형사소송법》신증적“정전회의”제도대우공소안건중실현정서공정、충분보장인권、절약사법성본이급제고소송효솔구유중요의의.단동시야구유일정결함.충분실현“정전회의”제도공능적관건,재우의법명학해제도효력적법률정위.통과명학계정체성합의적범위、형식내지법률후과,진정부여저일제도생명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