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0期
7,9
,共2页
国际法%个人%主体地位
國際法%箇人%主體地位
국제법%개인%주체지위
法学界大部分学者认为个人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有很多限制,个人在国际法中到底有没有主体地位讨论不断,争论不休.本文认为,法律的宗旨是为社会活动服务,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法律也在与时俱进,在个人权利日趋受到重视的情况下,个人在国际法律关系中越来越重要,地位从原来的客体发展到目前的主体,虽然不是完全主体,但其主体地位不容小觑.
法學界大部分學者認為箇人成為國際法的主體有很多限製,箇人在國際法中到底有沒有主體地位討論不斷,爭論不休.本文認為,法律的宗旨是為社會活動服務,隨著社會各方麵的髮展,法律也在與時俱進,在箇人權利日趨受到重視的情況下,箇人在國際法律關繫中越來越重要,地位從原來的客體髮展到目前的主體,雖然不是完全主體,但其主體地位不容小覷.
법학계대부분학자인위개인성위국제법적주체유흔다한제,개인재국제법중도저유몰유주체지위토론불단,쟁론불휴.본문인위,법률적종지시위사회활동복무,수착사회각방면적발전,법률야재여시구진,재개인권리일추수도중시적정황하,개인재국제법률관계중월래월중요,지위종원래적객체발전도목전적주체,수연불시완전주체,단기주체지위불용소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