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期
132-133
,共2页
民事执行%民事协助执行人%协助义务
民事執行%民事協助執行人%協助義務
민사집행%민사협조집행인%협조의무
分析案例,本文提出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和如何改变的问题.民事协助执行人就是在民事协助执行过程中负有协助义务的人员和单位.我国的民事执行中,拒绝协助、拖延等情况时有发生.本文提出三个建议:提高民事执行人员的实践能力,建立民事协助执行人员网络;明确相关法律规定,做到奖惩分明有据,完善民事协助执行人在财产调查制度的责任;增强法制宣传,为每一个潜在的民协助执行人做好普法教育.
分析案例,本文提齣瞭為什麽會齣現這種情形和如何改變的問題.民事協助執行人就是在民事協助執行過程中負有協助義務的人員和單位.我國的民事執行中,拒絕協助、拖延等情況時有髮生.本文提齣三箇建議:提高民事執行人員的實踐能力,建立民事協助執行人員網絡;明確相關法律規定,做到獎懲分明有據,完善民事協助執行人在財產調查製度的責任;增彊法製宣傳,為每一箇潛在的民協助執行人做好普法教育.
분석안례,본문제출료위십요회출현저충정형화여하개변적문제.민사협조집행인취시재민사협조집행과정중부유협조의무적인원화단위.아국적민사집행중,거절협조、타연등정황시유발생.본문제출삼개건의:제고민사집행인원적실천능력,건립민사협조집행인원망락;명학상관법률규정,주도장징분명유거,완선민사협조집행인재재산조사제도적책임;증강법제선전,위매일개잠재적민협조집행인주호보법교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