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0年
33期
116-117
,共2页
商标性%侵权标识%侵权商品
商標性%侵權標識%侵權商品
상표성%침권표식%침권상품
本文从商标的价值提出商标性使用的确切范畴,并通过对法条的理解以及侵权推理逻辑的内在分析,提出商标侵权应当以商标性使用和混淆以及联想判断为标准,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前提.同时认为,商标性使用的判断应该是对被控侵权标识和被控侵权商品是否建立--对应联系为目标,无需引入原商标进行判断.
本文從商標的價值提齣商標性使用的確切範疇,併通過對法條的理解以及侵權推理邏輯的內在分析,提齣商標侵權應噹以商標性使用和混淆以及聯想判斷為標準,前者是後者的必要前提.同時認為,商標性使用的判斷應該是對被控侵權標識和被控侵權商品是否建立--對應聯繫為目標,無需引入原商標進行判斷.
본문종상표적개치제출상표성사용적학절범주,병통과대법조적리해이급침권추리라집적내재분석,제출상표침권응당이상표성사용화혼효이급련상판단위표준,전자시후자적필요전제.동시인위,상표성사용적판단응해시대피공침권표식화피공침권상품시부건립--대응련계위목표,무수인입원상표진행판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