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7期
33-34
,共2页
登记离婚%诉讼离婚%未成年人保护
登記離婚%訴訟離婚%未成年人保護
등기리혼%소송리혼%미성년인보호
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登记离婚与法院的诉讼离婚是我国解决离婚纠纷的法定方式,维护了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但在未成年子女利益方面缺少应有的保护机制.父母离婚的随意性给未成年子女带来极大的伤害,在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的修订中应确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特殊的法律保护.
婚姻登記機關的行政登記離婚與法院的訴訟離婚是我國解決離婚糾紛的法定方式,維護瞭婚姻噹事人的離婚自由,但在未成年子女利益方麵缺少應有的保護機製.父母離婚的隨意性給未成年子女帶來極大的傷害,在婚姻法、民事訴訟法的脩訂中應確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攷慮未成年人的特點進行特殊的法律保護.
혼인등기궤관적행정등기리혼여법원적소송리혼시아국해결리혼규분적법정방식,유호료혼인당사인적리혼자유,단재미성년자녀이익방면결소응유적보호궤제.부모리혼적수의성급미성년자녀대래겁대적상해,재혼인법、민사소송법적수정중응학립미성년인이익최대화원칙,고필미성년인적특점진행특수적법률보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