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7期
171-172
,共2页
北京条约%天津%商埠
北京條約%天津%商埠
북경조약%천진%상부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与英、美、法等国签订《北京条约》,条约中更是增加了“开天津为商埠”的内容,开埠后的天津经济结构和社会性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天津城市商业繁荣、商人聚集,逐渐由封闭型的封建城市变成了向所有国家开放的市场,并实现了商业性质的演变.
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後,清政府與英、美、法等國籤訂《北京條約》,條約中更是增加瞭“開天津為商埠”的內容,開埠後的天津經濟結構和社會性質都髮生瞭巨大的變化.天津城市商業繁榮、商人聚集,逐漸由封閉型的封建城市變成瞭嚮所有國傢開放的市場,併實現瞭商業性質的縯變.
1860년,제이차아편전쟁결속후,청정부여영、미、법등국첨정《북경조약》,조약중경시증가료“개천진위상부”적내용,개부후적천진경제결구화사회성질도발생료거대적변화.천진성시상업번영、상인취집,축점유봉폐형적봉건성시변성료향소유국가개방적시장,병실현료상업성질적연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