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30期
45-46
,共2页
破坏环境%环境刑法权%环境刑法
破壞環境%環境刑法權%環境刑法
파배배경%배경형법권%배경형법
我国环境刑法相对滞后,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以罚代刑的比较多,即使是行政处罚也比较轻:偏重因果关系,照顾到客观因素比较多,对爱侵害的危险程度和长远后果考虑比较少;通过刑法惩处,起到的震慑远不够有力.诚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现行政策和法规具体在实际操作和运用上有一定难度,人们对遏止和惩处环境犯罪的认识还不够,立法方面不完善也是重要因素.
我國環境刑法相對滯後,對環境犯罪的打擊力度不夠,以罰代刑的比較多,即使是行政處罰也比較輕:偏重因果關繫,照顧到客觀因素比較多,對愛侵害的危險程度和長遠後果攷慮比較少;通過刑法懲處,起到的震懾遠不夠有力.誠然其原因是多方麵的,現行政策和法規具體在實際操作和運用上有一定難度,人們對遏止和懲處環境犯罪的認識還不夠,立法方麵不完善也是重要因素.
아국배경형법상대체후,대배경범죄적타격력도불구,이벌대형적비교다,즉사시행정처벌야비교경:편중인과관계,조고도객관인소비교다,대애침해적위험정도화장원후과고필비교소;통과형법징처,기도적진섭원불구유력.성연기원인시다방면적,현행정책화법규구체재실제조작화운용상유일정난도,인문대알지화징처배경범죄적인식환불구,입법방면불완선야시중요인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