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8年
16期
143-144
,共2页
法院%职权%收集证据
法院%職權%收集證據
법원%직권%수집증거
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对当事人举证的强化,以及一提到依职权收集证据,大多数人首先浮于脑海的是我国的职权主义模式甚至是超职权主义模式,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取消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但是笔者却认为依职权收集证据在目前我国来讲是有必要的.故本文拟从立法、学理、司法实践三个方面来讨论这一制度.
隨著我國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對噹事人舉證的彊化,以及一提到依職權收集證據,大多數人首先浮于腦海的是我國的職權主義模式甚至是超職權主義模式,因此很多學者認為應噹取消法院依職權調查取證.但是筆者卻認為依職權收集證據在目前我國來講是有必要的.故本文擬從立法、學理、司法實踐三箇方麵來討論這一製度.
수착아국민사심판방식적개혁대당사인거증적강화,이급일제도의직권수집증거,대다수인수선부우뇌해적시아국적직권주의모식심지시초직권주의모식,인차흔다학자인위응당취소법원의직권조사취증.단시필자각인위의직권수집증거재목전아국래강시유필요적.고본문의종입법、학리、사법실천삼개방면래토론저일제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