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7期
119-120
,共2页
许霆案%银行责任%期待可能性%刑法的使用对象和目的
許霆案%銀行責任%期待可能性%刑法的使用對象和目的
허정안%은행책임%기대가능성%형법적사용대상화목적
本文首先简要的介绍了许霆案的始末,其次通过四个方面的论证分析,即国外的类似行为、银行方面的责任、期待可能性理论以及从刑法的适用对象和刑罚的目的,得出许霆案终审仍然过重的结论.
本文首先簡要的介紹瞭許霆案的始末,其次通過四箇方麵的論證分析,即國外的類似行為、銀行方麵的責任、期待可能性理論以及從刑法的適用對象和刑罰的目的,得齣許霆案終審仍然過重的結論.
본문수선간요적개소료허정안적시말,기차통과사개방면적론증분석,즉국외적유사행위、은행방면적책임、기대가능성이론이급종형법적괄용대상화형벌적목적,득출허정안종심잉연과중적결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