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19期
175-176
,共2页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国际气候制度%重构%方展方向
"共同但有區彆的責任"原則%國際氣候製度%重構%方展方嚮
"공동단유구별적책임"원칙%국제기후제도%중구%방전방향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所确定的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突出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上,已将这一原则作为了法律框架和基础性机制.但是各国基于对本国短期利益考虑的不同,而对该原则的理解和实施存在不同的看法.因此该原则在现实中不仅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并且面临许多现实的挑战.同时,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的继续,国际环境法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难以完全适应国际气候领域的诸多变化.因此,重构这一原则是势在必行的,也是成为达成新的国际气候协议的关键.然而,目前国际社会提出的种种制度性设计均无法满足当前气候政治的现实要求,重构问题任重而道远.
“共同但有區彆的責任”是1992年聯閤國環境與髮展大會所確定的國際環境閤作原則,國際社會在應對氣候變化這一突齣的全毬性環境問題上,已將這一原則作為瞭法律框架和基礎性機製.但是各國基于對本國短期利益攷慮的不同,而對該原則的理解和實施存在不同的看法.因此該原則在現實中不僅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併且麵臨許多現實的挑戰.同時,隨著聯閤國氣候變化談判進程的繼續,國際環境法下的“共同但有區彆的責任”原則已難以完全適應國際氣候領域的諸多變化.因此,重構這一原則是勢在必行的,也是成為達成新的國際氣候協議的關鍵.然而,目前國際社會提齣的種種製度性設計均無法滿足噹前氣候政治的現實要求,重構問題任重而道遠.
“공동단유구별적책임”시1992년연합국배경여발전대회소학정적국제배경합작원칙,국제사회재응대기후변화저일돌출적전구성배경문제상,이장저일원칙작위료법률광가화기출성궤제.단시각국기우대본국단기이익고필적불동,이대해원칙적리해화실시존재불동적간법.인차해원칙재현실중불부결핍유효적보장조시병차면림허다현실적도전.동시,수착연합국기후변화담판진정적계속,국제배경법하적“공동단유구별적책임”원칙이난이완전괄응국제기후영역적제다변화.인차,중구저일원칙시세재필행적,야시성위체성신적국제기후협의적관건.연이,목전국제사회제출적충충제도성설계균무법만족당전기후정치적현실요구,중구문제임중이도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