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5期
265-266
,共2页
知识产权%伪劣产品%数罪并罚
知識產權%偽劣產品%數罪併罰
지식산권%위렬산품%수죄병벌
侵犯知识产权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两类独立的罪名,经常交叉出现,虽然司法解释就如何确定行为人的罪数,给予相当的刑事处罚进行了一定的明晰,但理论中仍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指出为实现罪刑相当,对犯罪行为充分评价,应对此采取数罪并罚的规定.
侵犯知識產權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作為兩類獨立的罪名,經常交扠齣現,雖然司法解釋就如何確定行為人的罪數,給予相噹的刑事處罰進行瞭一定的明晰,但理論中仍存在不同的觀點.本文指齣為實現罪刑相噹,對犯罪行為充分評價,應對此採取數罪併罰的規定.
침범지식산권죄여생산、소수위렬산품죄작위량류독립적죄명,경상교차출현,수연사법해석취여하학정행위인적죄수,급여상당적형사처벌진행료일정적명석,단이론중잉존재불동적관점.본문지출위실현죄형상당,대범죄행위충분평개,응대차채취수죄병벌적규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