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9期
162-163
,共2页
司法审查%权利理论%行政不作为
司法審查%權利理論%行政不作為
사법심사%권리이론%행정불작위
理想的司法审查应当兼具维护客观法秩序和保护主观权利的双重功能.但我国现行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只能回答已经进入审理阶段的合法性问题,存在明显的缺陷.本论文拟从司法审查和目前我国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范畴入手,深入分析我国现行行政不作为司法审查的困境,提出造成该困局的深层次因素并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为将行政法学研究的核心重点由对行政行为的考察转移到对相对人及其权利的研究上,简言之即是从“行为”到“权利”的转变.
理想的司法審查應噹兼具維護客觀法秩序和保護主觀權利的雙重功能.但我國現行行政不作為司法審查隻能迴答已經進入審理階段的閤法性問題,存在明顯的缺陷.本論文擬從司法審查和目前我國行政法研究的覈心範疇入手,深入分析我國現行行政不作為司法審查的睏境,提齣造成該睏跼的深層次因素併進一步提齣解決方案為將行政法學研究的覈心重點由對行政行為的攷察轉移到對相對人及其權利的研究上,簡言之即是從“行為”到“權利”的轉變.
이상적사법심사응당겸구유호객관법질서화보호주관권리적쌍중공능.단아국현행행정불작위사법심사지능회답이경진입심리계단적합법성문제,존재명현적결함.본논문의종사법심사화목전아국행정법연구적핵심범주입수,심입분석아국현행행정불작위사법심사적곤경,제출조성해곤국적심층차인소병진일보제출해결방안위장행정법학연구적핵심중점유대행정행위적고찰전이도대상대인급기권리적연구상,간언지즉시종“행위”도“권리”적전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