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2年
35期
39-40
,共2页
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
刑事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刑事訴訟
형사피해인%정신손해배상%형사소송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和行政法律规范中均已确立并日渐完善,然而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却仍然没有将精神损害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为了实现法制统一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更好地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利益,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制度十分必要.本文提出一些关于确立刑事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以期丰富理论、促成立法.
精神損害賠償製度在民事和行政法律規範中均已確立併日漸完善,然而新脩正的刑事訴訟法卻仍然沒有將精神損害納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為瞭實現法製統一和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更好地維護刑事被害人的利益,在附帶民事訴訟中確立精神損害製度十分必要.本文提齣一些關于確立刑事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製度的建議,以期豐富理論、促成立法.
정신손해배상제도재민사화행정법률규범중균이학립병일점완선,연이신수정적형사소송법각잉연몰유장정신손해납입형사부대민사소송적배상범위.위료실현법제통일화사회주의공평정의,경호지유호형사피해인적이익,재부대민사소송중학립정신손해제도십분필요.본문제출일사관우학립형사피해인정신손해배상제도적건의,이기봉부이론、촉성입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