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5期
164-166
,共3页
EU-ETS%航空业%温室气体减排%共同而有区别责任原则
EU-ETS%航空業%溫室氣體減排%共同而有區彆責任原則
EU-ETS%항공업%온실기체감배%공동이유구별책임원칙
将国际航空业纳入到碳交易体系有其必要性,并可以在一定的条件限制下获得GATS第14条的保护;但欧盟并非合适的国际碳减排规则制定主体,守法主体的设置也违背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全程收费”的逻辑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只是由于立法主体的不适格引发了诸多问题;国际社会应当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前提下,致力于构建以国际民航组织为中心的全球性航空业碳交易体系.
將國際航空業納入到碳交易體繫有其必要性,併可以在一定的條件限製下穫得GATS第14條的保護;但歐盟併非閤適的國際碳減排規則製定主體,守法主體的設置也違揹瞭共同但有區彆責任原則;“全程收費”的邏輯模式具有一定的閤理性,隻是由于立法主體的不適格引髮瞭諸多問題;國際社會應噹在堅持共同但有區彆責任原則的前提下,緻力于構建以國際民航組織為中心的全毬性航空業碳交易體繫.
장국제항공업납입도탄교역체계유기필요성,병가이재일정적조건한제하획득GATS제14조적보호;단구맹병비합괄적국제탄감배규칙제정주체,수법주체적설치야위배료공동단유구별책임원칙;“전정수비”적라집모식구유일정적합이성,지시유우입법주체적불괄격인발료제다문제;국제사회응당재견지공동단유구별책임원칙적전제하,치력우구건이국제민항조직위중심적전구성항공업탄교역체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