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6期
281-282
,共2页
保险法%受益权丧失%法律后果%保险人免责
保險法%受益權喪失%法律後果%保險人免責
보험법%수익권상실%법률후과%보험인면책
我国《保险法》对受益权丧失的规定见于第43条,具体对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故意致害行为的法律后果,分两款进行表述.近几年来,针对该条存在的争议点,部分学者进行了不同的论证,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实务操作提供了建议.这一受益权丧失制度适用错误不仅会对单个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等造成损失,也会波及到其他保险合同的如约履行.本文在其他学者研究基础上,提出己见,并加以论证.
我國《保險法》對受益權喪失的規定見于第43條,具體對投保人和受益人的故意緻害行為的法律後果,分兩款進行錶述.近幾年來,針對該條存在的爭議點,部分學者進行瞭不同的論證,為解決保險閤同糾紛的實務操作提供瞭建議.這一受益權喪失製度適用錯誤不僅會對單箇保險閤同的噹事人等造成損失,也會波及到其他保險閤同的如約履行.本文在其他學者研究基礎上,提齣己見,併加以論證.
아국《보험법》대수익권상실적규정견우제43조,구체대투보인화수익인적고의치해행위적법률후과,분량관진행표술.근궤년래,침대해조존재적쟁의점,부분학자진행료불동적론증,위해결보험합동규분적실무조작제공료건의.저일수익권상실제도괄용착오불부회대단개보험합동적당사인등조성손실,야회파급도기타보험합동적여약리행.본문재기타학자연구기출상,제출기견,병가이론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