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2期
104-105
,共2页
选择性执法%困境%出路%运动执法
選擇性執法%睏境%齣路%運動執法
선택성집법%곤경%출로%운동집법
选择性执法指的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对于被管理的客体,区别对待,选择性地进行管理或者处罚,即在时间、空间、客体上有选择的执法,其是客观存在的,有利有弊.其产生原因主要有管理需求与执法资源不对称、法治意识淡薄、立法本身存在问题等.当前选择性执法遭遇的困境为容易产生权力寻租、产生“破窗现象”等.完善选择性执法之出路主要有减少自由裁量、运动执法、重典治乱等途径.
選擇性執法指的是在執法過程中,執法機構及執法人員對于被管理的客體,區彆對待,選擇性地進行管理或者處罰,即在時間、空間、客體上有選擇的執法,其是客觀存在的,有利有弊.其產生原因主要有管理需求與執法資源不對稱、法治意識淡薄、立法本身存在問題等.噹前選擇性執法遭遇的睏境為容易產生權力尋租、產生“破窗現象”等.完善選擇性執法之齣路主要有減少自由裁量、運動執法、重典治亂等途徑.
선택성집법지적시재집법과정중,집법궤구급집법인원대우피관리적객체,구별대대,선택성지진행관리혹자처벌,즉재시간、공간、객체상유선택적집법,기시객관존재적,유리유폐.기산생원인주요유관리수구여집법자원불대칭、법치의식담박、입법본신존재문제등.당전선택성집법조우적곤경위용역산생권력심조、산생“파창현상”등.완선선택성집법지출로주요유감소자유재량、운동집법、중전치란등도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