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2期
54-55
,共2页
证人%出庭作证%民事诉讼
證人%齣庭作證%民事訴訟
증인%출정작증%민사소송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证据的形式之一,对查明事实真相,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民事诉讼法》第72.73、74条对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费用承担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没有从根本上改革证人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严重阻碍了审判方式改革.鉴于此,本文试从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及危害进行分析,通过对各国和其他地区的证人出庭制度进行考察,提出改变这一现状的制度构想.
證人證言是民事訴訟證據的形式之一,對查明事實真相,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民事訴訟法》第72.73、74條對證人齣庭作證的義務、費用承擔等做齣瞭明確規定,但沒有從根本上改革證人製度中存在的弊耑,嚴重阻礙瞭審判方式改革.鑒于此,本文試從證人拒絕齣庭作證的原因及危害進行分析,通過對各國和其他地區的證人齣庭製度進行攷察,提齣改變這一現狀的製度構想.
증인증언시민사소송증거적형식지일,대사명사실진상,유착십분중요적작용.《민사소송법》제72.73、74조대증인출정작증적의무、비용승담등주출료명학규정,단몰유종근본상개혁증인제도중존재적폐단,엄중조애료심판방식개혁.감우차,본문시종증인거절출정작증적원인급위해진행분석,통과대각국화기타지구적증인출정제도진행고찰,제출개변저일현상적제도구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