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2期
32-35
,共4页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法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物業管理%住宅小區%法人%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
물업관리%주택소구%법인%업주대회%업주위원회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纠纷较多,矛盾一直未能得以有效解决,其原因比较复杂.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我国物业管理立法中对相关主体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必须进行重新构建.赋予住宅小区民事主体资格,明确其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在理论上可以与我国现行民事主体制度相容,在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的许多矛盾和纠纷,在物业管理立法过程中可资考虑.
物業管理中的法律糾紛較多,矛盾一直未能得以有效解決,其原因比較複雜.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要明確物業管理活動中的主體及其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繫,目前我國物業管理立法中對相關主體的規定存在很多問題,必鬚進行重新構建.賦予住宅小區民事主體資格,明確其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在理論上可以與我國現行民事主體製度相容,在實踐中可以有效解決物業管理中的許多矛盾和糾紛,在物業管理立法過程中可資攷慮.
물업관리중적법률규분교다,모순일직미능득이유효해결,기원인비교복잡.종근본상해결저일문제적관건시요명학물업관리활동중적주체급기상호지간적권리의무관계,목전아국물업관리입법중대상관주체적규정존재흔다문제,필수진행중신구건.부여주택소구민사주체자격,명학기응유적권리화의무,재이론상가이여아국현행민사주체제도상용,재실천중가이유효해결물업관리중적허다모순화규분,재물업관리입법과정중가자고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