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32期
1-2
,共2页
创意%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創意%知識產權%法律保護
창의%지식산권%법률보호
创意是一种智力成果,应当获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然而,仅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保护,并不能充分保护创意.在现有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框架下,探索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契约保护、不当得利保护等全方位、立体的保护体系,方能充分保护创意作者的权利,继而激发全社会更强大更深层次的创新.
創意是一種智力成果,應噹穫得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然而,僅運用知識產權法律製度進行保護,併不能充分保護創意.在現有法律理論和法律製度框架下,探索創意的知識產權保護、契約保護、不噹得利保護等全方位、立體的保護體繫,方能充分保護創意作者的權利,繼而激髮全社會更彊大更深層次的創新.
창의시일충지력성과,응당획득지식산권법률보호.연이,부운용지식산권법률제도진행보호,병불능충분보호창의.재현유법률이론화법률제도광가하,탐색창의적지식산권보호、계약보호、불당득리보호등전방위、입체적보호체계,방능충분보호창의작자적권리,계이격발전사회경강대경심층차적창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