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2期
278-279
,共2页
生理醉酒%完全刑事责任%原因自由行为
生理醉酒%完全刑事責任%原因自由行為
생리취주%완전형사책임%원인자유행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酒的消费数量每年也在不断的增长,与醉酒后犯罪相关的案件数量也有所增加.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他们在醉酒状态下犯罪后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这一规定与因果关系理论存在一定的不协调.因此,本文希冀通过对自由行为理论的研究,能够更好的建立生理醉酒人承担刑事责任以及进行处罚的理论基础.
隨著社會經濟的髮展,各種酒的消費數量每年也在不斷的增長,與醉酒後犯罪相關的案件數量也有所增加.我國刑法規定醉酒的人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他們在醉酒狀態下犯罪後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完全的刑事責任.但是,這一規定與因果關繫理論存在一定的不協調.因此,本文希冀通過對自由行為理論的研究,能夠更好的建立生理醉酒人承擔刑事責任以及進行處罰的理論基礎.
수착사회경제적발전,각충주적소비수량매년야재불단적증장,여취주후범죄상관적안건수량야유소증가.아국형법규정취주적인구유완전책임능력,타문재취주상태하범죄후요대자기적행위승담완전적형사책임.단시,저일규정여인과관계이론존재일정적불협조.인차,본문희기통과대자유행위이론적연구,능구경호적건립생리취주인승담형사책임이급진행처벌적이론기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