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4期
31-32
,共2页
村落共同体%大区小区制%三新法%明治十七年
村落共同體%大區小區製%三新法%明治十七年
촌락공동체%대구소구제%삼신법%명치십칠년
日本前近代的地方分权孕育了地方自治的传统,当遭遇近代西方侵略时,实行地方分权的日本地方已经有一定的自主性,即使在中央法令不完备的情况下,许多地方事务由地方官自主行事,处理对外事务相对灵活,这也为后来实行地方自治奠定了基础.
日本前近代的地方分權孕育瞭地方自治的傳統,噹遭遇近代西方侵略時,實行地方分權的日本地方已經有一定的自主性,即使在中央法令不完備的情況下,許多地方事務由地方官自主行事,處理對外事務相對靈活,這也為後來實行地方自治奠定瞭基礎.
일본전근대적지방분권잉육료지방자치적전통,당조우근대서방침략시,실행지방분권적일본지방이경유일정적자주성,즉사재중앙법령불완비적정황하,허다지방사무유지방관자주행사,처리대외사무상대령활,저야위후래실행지방자치전정료기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