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12期
263-264
,共2页
窝藏包庇%立法弊端%刑事责任
窩藏包庇%立法弊耑%刑事責任
와장포비%입법폐단%형사책임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不论窝藏者、包庇者与被窝藏者、包庇者之间的关系如何,其窝藏、包庇犯罪人的行为一律构成犯罪并应受到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对隐瞒犯罪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亲属追究刑事责任.本文认为,我国现行刑法的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本文主要论述了窝藏包庇罪的概念及特征、其存在的弊端以及如何完善等问题,从而希望能为我国窝藏包庇的刑事立法提供有效的建议.
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不論窩藏者、包庇者與被窩藏者、包庇者之間的關繫如何,其窩藏、包庇犯罪人的行為一律構成犯罪併應受到處罰.這一規定主要是為瞭對隱瞞犯罪情況及犯罪嫌疑人的親屬追究刑事責任.本文認為,我國現行刑法的這種規定是不閤理的.本文主要論述瞭窩藏包庇罪的概唸及特徵、其存在的弊耑以及如何完善等問題,從而希望能為我國窩藏包庇的刑事立法提供有效的建議.
아국현행《형법》규정,불론와장자、포비자여피와장자、포비자지간적관계여하,기와장、포비범죄인적행위일률구성범죄병응수도처벌.저일규정주요시위료대은만범죄정황급범죄혐의인적친속추구형사책임.본문인위,아국현행형법적저충규정시불합리적.본문주요논술료와장포비죄적개념급특정、기존재적폐단이급여하완선등문제,종이희망능위아국와장포비적형사입법제공유효적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