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3年
13期
268-269
,共2页
预约合同效力%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預約閤同效力%買賣閤同%違約責任
예약합동효력%매매합동%위약책임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关于预约合同的规定创设了我国买卖合同预约的解释规则,填补了法律的空白,为司法实务中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学术界对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很大争议,预约合同签订后,原则上在当事人间即产生必须缔结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買賣閤同司法解釋》第2條關于預約閤同的規定創設瞭我國買賣閤同預約的解釋規則,填補瞭法律的空白,為司法實務中處理相關案件提供瞭明確的法律依據.然而,學術界對預約閤同的法律效力存在很大爭議,預約閤同籤訂後,原則上在噹事人間即產生必鬚締結本閤同的法律效力.
《매매합동사법해석》제2조관우예약합동적규정창설료아국매매합동예약적해석규칙,전보료법률적공백,위사법실무중처리상관안건제공료명학적법률의거.연이,학술계대예약합동적법률효력존재흔대쟁의,예약합동첨정후,원칙상재당사인간즉산생필수체결본합동적법률효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