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与社会
青年與社會
청년여사회
YOUNG&WORLD
2013年
25期
71-72
,共2页
农村基层组织成员%协助%职务犯罪主体
農村基層組織成員%協助%職務犯罪主體
농촌기층조직성원%협조%직무범죄주체
为惩治农村基层组织成员的某些犯罪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进行了解释,确定农村基层组织成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但实务适用该解释过程中,具有随意或泛化的趋势,为准确界定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构成职务犯罪主体要件,文章从“协助”的含义、“协助”的主体、“协助”的内容三个方面探讨相关职务犯罪主体构成的辨别要素。
為懲治農村基層組織成員的某些犯罪行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進行瞭解釋,確定農村基層組織成員在協助政府從事行政管理工作時,以國傢工作人員論。但實務適用該解釋過程中,具有隨意或汎化的趨勢,為準確界定農村基層組織成員構成職務犯罪主體要件,文章從“協助”的含義、“協助”的主體、“協助”的內容三箇方麵探討相關職務犯罪主體構成的辨彆要素。
위징치농촌기층조직성원적모사범죄행위,전국인대상위회대《형법》제구십삼조제이관진행료해석,학정농촌기층조직성원재협조정부종사행정관리공작시,이국가공작인원론。단실무괄용해해석과정중,구유수의혹범화적추세,위준학계정농촌기층조직성원구성직무범죄주체요건,문장종“협조”적함의、“협조”적주체、“협조”적내용삼개방면탐토상관직무범죄주체구성적변별요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