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3期
192-193
,共2页
在校大学生%劳动者%主体资格
在校大學生%勞動者%主體資格
재교대학생%노동자%주체자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出校门参与工作实践,关于在校大学生的劳动纠纷逐年上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概念和范围,各地法院对如何界定大学生劳动主体资格,一直存在争议.本文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并通过法理的角度去论述,从而得出结论在校大学生应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大學生走齣校門參與工作實踐,關于在校大學生的勞動糾紛逐年上升.在司法實踐中,由于立法沒有明確規定“勞動者”的概唸和範圍,各地法院對如何界定大學生勞動主體資格,一直存在爭議.本文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分析,併通過法理的角度去論述,從而得齣結論在校大學生應具有勞動者主體資格.
근년래,월래월다적대학생주출교문삼여공작실천,관우재교대학생적노동규분축년상승.재사법실천중,유우입법몰유명학규정“노동자”적개념화범위,각지법원대여하계정대학생노동주체자격,일직존재쟁의.본문대현유적법율법규진행분석,병통과법리적각도거논술,종이득출결론재교대학생응구유노동자주체자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