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1期
260-262
,共3页
公证员%法律地位%双重身份
公證員%法律地位%雙重身份
공증원%법률지위%쌍중신빈
公证员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的代书职业,代书人通过代为拟写法律类文书并签字以对法律行为进行证明,增强双方对该法律行为的认可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公证员在证明过程中担任着判断和定论的角色,以公证权力担保法律行为的形式或内容的真实性,是公证制度的核心因素.我国的公证制度经历了不同的阶段,自《公证法》颁布以来,公证制度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的认可,但公证员的法律地位仍然没有得到明确的定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证制度作用的发挥.文章立足于近年来我国对公证制度的改革,分析当前国情下公证员的法律地位,并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公证员的应然法律地位进行探究,以推动公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公證員起源于囉馬共和國時期的代書職業,代書人通過代為擬寫法律類文書併籤字以對法律行為進行證明,增彊雙方對該法律行為的認可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紛止爭的作用.公證員在證明過程中擔任著判斷和定論的角色,以公證權力擔保法律行為的形式或內容的真實性,是公證製度的覈心因素.我國的公證製度經歷瞭不同的階段,自《公證法》頒佈以來,公證製度的社會地位和作用得到充分的認可,但公證員的法律地位仍然沒有得到明確的定位,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瞭公證製度作用的髮揮.文章立足于近年來我國對公證製度的改革,分析噹前國情下公證員的法律地位,併通過藉鑒其他國傢和地區的經驗,對公證員的應然法律地位進行探究,以推動公證製度的髮展和完善.
공증원기원우라마공화국시기적대서직업,대서인통과대위의사법률류문서병첨자이대법률행위진행증명,증강쌍방대해법률행위적인가도,재일정정도상기도정분지쟁적작용.공증원재증명과정중담임착판단화정론적각색,이공증권력담보법률행위적형식혹내용적진실성,시공증제도적핵심인소.아국적공증제도경력료불동적계단,자《공증법》반포이래,공증제도적사회지위화작용득도충분적인가,단공증원적법률지위잉연몰유득도명학적정위,저재일정정도상영향료공증제도작용적발휘.문장립족우근년래아국대공증제도적개혁,분석당전국정하공증원적법률지위,병통과차감기타국가화지구적경험,대공증원적응연법률지위진행탐구,이추동공증제도적발전화완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