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4期
159-160
,共2页
仲裁法解释%法律效力%原撤销程序
仲裁法解釋%法律效力%原撤銷程序
중재법해석%법률효력%원철소정서
重新仲裁开始后,原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有效力待定论和无效论之分,本文以<仲裁法解释>第22条为中心对重新仲裁启动后原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和原撤销程序的处置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重新仲裁開始後,原仲裁裁決的法律效力有效力待定論和無效論之分,本文以<仲裁法解釋>第22條為中心對重新仲裁啟動後原仲裁裁決的法律效力和原撤銷程序的處置問題進行瞭簡要的論述.
중신중재개시후,원중재재결적법률효력유효력대정론화무효론지분,본문이<중재법해석>제22조위중심대중신중재계동후원중재재결적법률효력화원철소정서적처치문제진행료간요적논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