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19期
3-4
,共2页
民间法%国家法%冲突%融合
民間法%國傢法%遲突%融閤
민간법%국가법%충돌%융합
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源于民间,具有很强的抽象性.民间法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其具有显著地特点:地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非正式性.国家法作为普遍的知识具有国家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追求的是一般性的对待问题,而民间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回应的是地方性的特殊要求,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统一性,因此二者必然会产生冲突,导致三种结果:民间法的胜利、国家法的胜利、民间法和国家法的相互妥协.通过对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关系的研究,使二者相互融合,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民間法是與國傢製定法相對應的一箇概唸,它源于民間,具有很彊的抽象性.民間法作為一種特定的社會秩序,其具有顯著地特點:地域性、民族性、自髮性、和非正式性.國傢法作為普遍的知識具有國傢性、普遍性、彊製性的特點,追求的是一般性的對待問題,而民間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迴應的是地方性的特殊要求,法治的一箇基本要求就是統一性,因此二者必然會產生遲突,導緻三種結果:民間法的勝利、國傢法的勝利、民間法和國傢法的相互妥協.通過對民間法及其與國傢法關繫的研究,使二者相互融閤,實現國傢法與民間法的良性互動.
민간법시여국가제정법상대응적일개개념,타원우민간,구유흔강적추상성.민간법작위일충특정적사회질서,기구유현저지특점:지역성、민족성、자발성、화비정식성.국가법작위보편적지식구유국가성、보편성、강제성적특점,추구적시일반성적대대문제,이민간법구유지역성화비정식성회응적시지방성적특수요구,법치적일개기본요구취시통일성,인차이자필연회산생충돌,도치삼충결과:민간법적성리、국가법적성리、민간법화국가법적상호타협.통과대민간법급기여국가법관계적연구,사이자상호융합,실현국가법여민간법적량성호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