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24期
233-234
,共2页
保险利益%存在意义%判断标准%保险合同主体
保險利益%存在意義%判斷標準%保險閤同主體
보험이익%존재의의%판단표준%보험합동주체
“无保险利益则无保险”,“无损害亦无保险”.保险的基本含义是用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来分散参与保险的个体的可转嫁的危险.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法》修订、确立、执行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無保險利益則無保險”,“無損害亦無保險”.保險的基本含義是用集中起來的保險費建立的保險基金來分散參與保險的箇體的可轉嫁的危險.保險利益原則在《保險法》脩訂、確立、執行中有著不可替代的地位.
“무보험이익칙무보험”,“무손해역무보험”.보험적기본함의시용집중기래적보험비건립적보험기금래분산삼여보험적개체적가전가적위험.보험이익원칙재《보험법》수정、학립、집행중유착불가체대적지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