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4年
32期
26-27
,共2页
民事%非法证据%排除
民事%非法證據%排除
민사%비법증거%배제
我国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立法上诸如“侵犯合法权益”与“违.反禁止性规定”的用语较为模糊,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法”应限定在宪法、基本法律、一般法律;我国应构建一种以民事取证手段违法排除加例外,例外以利益衡量具体判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我國民事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立法上諸如“侵犯閤法權益”與“違.反禁止性規定”的用語較為模糊,實踐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中的“法”應限定在憲法、基本法律、一般法律;我國應構建一種以民事取證手段違法排除加例外,例外以利益衡量具體判斷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아국민사비법증거배제규칙재입법상제여“침범합법권익”여“위.반금지성규정”적용어교위모호,실천중비법증거배제규칙중적“법”응한정재헌법、기본법률、일반법률;아국응구건일충이민사취증수단위법배제가예외,예외이이익형량구체판단적비법증거배제규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