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1年
26期
103-104
,共2页
不当得利%民间借贷%举证责任
不噹得利%民間藉貸%舉證責任
불당득리%민간차대%거증책임
在我国现行的民法体系中,作为一项独立法律制度的不当得利,在调整不具备法律因素的财产转移关系,以及各类民事财产纠纷时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民法的角度进行分析,不当得利不但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且是“债”产生的主要根据之一.本文列举了一件民间借贷案例,笔者在简要阐述自己观点的同时,论述了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以促使不当得利发挥更为重要的社会生活调整的法律功能.
在我國現行的民法體繫中,作為一項獨立法律製度的不噹得利,在調整不具備法律因素的財產轉移關繫,以及各類民事財產糾紛時具有重要的意義.從民法的角度進行分析,不噹得利不但是一種法律事實,而且是“債”產生的主要根據之一.本文列舉瞭一件民間藉貸案例,筆者在簡要闡述自己觀點的同時,論述瞭不噹得利的舉證責任,以促使不噹得利髮揮更為重要的社會生活調整的法律功能.
재아국현행적민법체계중,작위일항독입법률제도적불당득리,재조정불구비법률인소적재산전이관계,이급각류민사재산규분시구유중요적의의.종민법적각도진행분석,불당득리불단시일충법률사실,이차시“채”산생적주요근거지일.본문열거료일건민간차대안례,필자재간요천술자기관점적동시,논술료불당득리적거증책임,이촉사불당득리발휘경위중요적사회생활조정적법률공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