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情
商情
상정
SHANGQING
2011年
24期
183-183,174
,共2页
商事能力%特殊主体%法律限制
商事能力%特殊主體%法律限製
상사능력%특수주체%법률한제
商事能力是商主体在商法上的商事行为能力和商事权利能力的总称,它是指商主体依据商业登记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商行为的资格限制。各国法律对几类特殊主体的商事能力取得设立了限制。就商事能力取得的法律限制这一问题,我国应明确未成年人商事主体地位、推进外国人与本国人无差别待遇原则的实现、厘清公务员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模糊地带,从而完善我国相关立法。
商事能力是商主體在商法上的商事行為能力和商事權利能力的總稱,它是指商主體依據商業登記所覈定的經營範圍從事商行為的資格限製。各國法律對幾類特殊主體的商事能力取得設立瞭限製。就商事能力取得的法律限製這一問題,我國應明確未成年人商事主體地位、推進外國人與本國人無差彆待遇原則的實現、釐清公務員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的模糊地帶,從而完善我國相關立法。
상사능력시상주체재상법상적상사행위능력화상사권리능력적총칭,타시지상주체의거상업등기소핵정적경영범위종사상행위적자격한제。각국법률대궤류특수주체적상사능력취득설립료한제。취상사능력취득적법률한제저일문제,아국응명학미성년인상사주체지위、추진외국인여본국인무차별대우원칙적실현、전청공무원종사영리성경영활동적모호지대,종이완선아국상관입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