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11期
5-6
,共2页
法律%道德%内在道德性
法律%道德%內在道德性
법률%도덕%내재도덕성
富勒是美国著名的法理学家,也是新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提出了法的本质的目的性和法律必要的发展方向,使“法律事业”的特殊性体现在或者归因于具体的法律形式.他强调,法律与道德是紧密相连的,而且开创性地提出了法律的“内在道德”这一观点,指出法律的存在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富勒的新自然法理论阐明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以及法治的基本原则,将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变成了可变的活法,从而使我们对相关的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富勒是美國著名的法理學傢,也是新自然法學派的主要代錶人物之一.他提齣瞭法的本質的目的性和法律必要的髮展方嚮,使“法律事業”的特殊性體現在或者歸因于具體的法律形式.他彊調,法律與道德是緊密相連的,而且開創性地提齣瞭法律的“內在道德”這一觀點,指齣法律的存在必鬚遵循一定的標準.富勒的新自然法理論闡明瞭法律與道德的關繫以及法治的基本原則,將永恆不變的自然法變成瞭可變的活法,從而使我們對相關的問題有瞭更為深刻的理解和認識.
부륵시미국저명적법이학가,야시신자연법학파적주요대표인물지일.타제출료법적본질적목적성화법률필요적발전방향,사“법률사업”적특수성체현재혹자귀인우구체적법률형식.타강조,법률여도덕시긴밀상련적,이차개창성지제출료법률적“내재도덕”저일관점,지출법률적존재필수준순일정적표준.부륵적신자연법이론천명료법률여도덕적관계이급법치적기본원칙,장영항불변적자연법변성료가변적활법,종이사아문대상관적문제유료경위심각적리해화인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