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8期
141-142
,共2页
电子证据%审查%规范
電子證據%審查%規範
전자증거%심사%규범
电子证据是社会信息化的产物,是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出现的一种证据.由于电子证据有着自身的特殊性,目前新刑诉法已单独将其列为一项新的证据,但法律未详细规定电子证据的提取程序等内容.在当前情况下,如何审查、运用电子证据关系到审查起诉工作的质量,因此我们要对这一项新的证据引起足够重视.从而基于对相关电子证据的审查、辨析及运用,最终发现电子证据提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完善和规范电子证据的提取等工作提供建议.
電子證據是社會信息化的產物,是隨著互聯網技術飛速髮展齣現的一種證據.由于電子證據有著自身的特殊性,目前新刑訴法已單獨將其列為一項新的證據,但法律未詳細規定電子證據的提取程序等內容.在噹前情況下,如何審查、運用電子證據關繫到審查起訴工作的質量,因此我們要對這一項新的證據引起足夠重視.從而基于對相關電子證據的審查、辨析及運用,最終髮現電子證據提取等方麵存在的不足,為完善和規範電子證據的提取等工作提供建議.
전자증거시사회신식화적산물,시수착호련망기술비속발전출현적일충증거.유우전자증거유착자신적특수성,목전신형소법이단독장기렬위일항신적증거,단법률미상세규정전자증거적제취정서등내용.재당전정황하,여하심사、운용전자증거관계도심사기소공작적질량,인차아문요대저일항신적증거인기족구중시.종이기우대상관전자증거적심사、변석급운용,최종발현전자증거제취등방면존재적불족,위완선화규범전자증거적제취등공작제공건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