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8期
195-196
,共2页
司法体制改革%人事%省级统管
司法體製改革%人事%省級統管
사법체제개혁%인사%성급통관
本文认为县级司法机关的法官和检察官完全由省级统一管理的改革机制设计存在缺陷.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实质民主不后退原则,以及坚持确保在各级地方政权高效和谐运行的客观要求与明显遏制地方领导干预司法的机制所必要的垂直管理范围之间取得平衡等原则.文中建议对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法官和检察官实行省和市县两级分级管理.
本文認為縣級司法機關的法官和檢察官完全由省級統一管理的改革機製設計存在缺陷.我國司法體製改革要堅持實質民主不後退原則,以及堅持確保在各級地方政權高效和諧運行的客觀要求與明顯遏製地方領導榦預司法的機製所必要的垂直管理範圍之間取得平衡等原則.文中建議對省級以下地方各級法院和檢察院的法官和檢察官實行省和市縣兩級分級管理.
본문인위현급사법궤관적법관화검찰관완전유성급통일관리적개혁궤제설계존재결함.아국사법체제개혁요견지실질민주불후퇴원칙,이급견지학보재각급지방정권고효화해운행적객관요구여명현알제지방령도간예사법적궤제소필요적수직관리범위지간취득평형등원칙.문중건의대성급이하지방각급법원화검찰원적법관화검찰관실행성화시현량급분급관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