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6期
284-285
,共2页
预备犯%刑罚偏轻%正当性
預備犯%刑罰偏輕%正噹性
예비범%형벌편경%정당성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预备作为一种犯罪形态,其行为人受到的刑罚相对实行犯较为轻微,甚至免于处罚.本文通过法律、经济、道德等多个领域的视野对预备犯的规定进行分析比较,综合论述,总结出预备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正当性的依据,从而探讨其是否符合应然上的正当标准,处于法学理论上的可辩护状态.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預備作為一種犯罪形態,其行為人受到的刑罰相對實行犯較為輕微,甚至免于處罰.本文通過法律、經濟、道德等多箇領域的視野對預備犯的規定進行分析比較,綜閤論述,總結齣預備犯從輕、減輕、免除處罰正噹性的依據,從而探討其是否符閤應然上的正噹標準,處于法學理論上的可辯護狀態.
근거아국《형법》적상관규정,범죄예비작위일충범죄형태,기행위인수도적형벌상대실행범교위경미,심지면우처벌.본문통과법률、경제、도덕등다개영역적시야대예비범적규정진행분석비교,종합논술,총결출예비범종경、감경、면제처벌정당성적의거,종이탐토기시부부합응연상적정당표준,처우법학이론상적가변호상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