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15年
16期
13-14
,共2页
经济刑法%虚报注册资本%社会危害性%出罪
經濟刑法%虛報註冊資本%社會危害性%齣罪
경제형법%허보주책자본%사회위해성%출죄
经济犯罪虽不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罪名,但是因为它所具有的独特的犯罪构成要件所以在刑法中一直具有独树一帜的地位,对于以虚报注册资本罪为例的一些经济犯罪,在经过了从入罪时的90年代初经济转变时期到现在的经济无国界化时代,由于社会的发展,社会条件的变化,其犯罪构成要件是否仍然符合刑法的入罪条件一个在学界成为了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在本文中,笔者将就此做出一些解释.
經濟犯罪雖不是刑法中明文規定的罪名,但是因為它所具有的獨特的犯罪構成要件所以在刑法中一直具有獨樹一幟的地位,對于以虛報註冊資本罪為例的一些經濟犯罪,在經過瞭從入罪時的90年代初經濟轉變時期到現在的經濟無國界化時代,由于社會的髮展,社會條件的變化,其犯罪構成要件是否仍然符閤刑法的入罪條件一箇在學界成為瞭具有爭議性的問題.在本文中,筆者將就此做齣一些解釋.
경제범죄수불시형법중명문규정적죄명,단시인위타소구유적독특적범죄구성요건소이재형법중일직구유독수일치적지위,대우이허보주책자본죄위례적일사경제범죄,재경과료종입죄시적90년대초경제전변시기도현재적경제무국계화시대,유우사회적발전,사회조건적변화,기범죄구성요건시부잉연부합형법적입죄조건일개재학계성위료구유쟁의성적문제.재본문중,필자장취차주출일사해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