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社会
法製與社會
법제여사회
LEGN SYSTEM AND SOCIETY
2009年
19期
348
,共1页
特留份%必留份%遗嘱自由
特留份%必留份%遺囑自由
특류빈%필류빈%유촉자유
特留份制度是指被继承人依遗嘱自由处分自己遗产时,不得以遗嘱形式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依法应当为法定继承人保留一定数量的遗产份额的一项制度.我国<继承法>未规定特留份制度,但也有对遗嘱自由的限制规定如<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称之为"必留份".必留份制度的立法宗旨是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权益,是法律对被继承人处分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强制性的限制.这种必留份制度与特留份制度两者都作为限制遗嘱自由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
特留份製度是指被繼承人依遺囑自由處分自己遺產時,不得以遺囑形式取消由特定的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併依法應噹為法定繼承人保留一定數量的遺產份額的一項製度.我國<繼承法>未規定特留份製度,但也有對遺囑自由的限製規定如<繼承法>第十九條規定:"遺囑應噹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稱之為"必留份".必留份製度的立法宗旨是保護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權益,是法律對被繼承人處分自己的財產進行瞭彊製性的限製.這種必留份製度與特留份製度兩者都作為限製遺囑自由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共同之處,也存在一些差異.
특류빈제도시지피계승인의유촉자유처분자기유산시,불득이유촉형식취소유특정적법정계승인계승적유산빈액병의법응당위법정계승인보류일정수량적유산빈액적일항제도.아국<계승법>미규정특류빈제도,단야유대유촉자유적한제규정여<계승법>제십구조규정:"유촉응당대결핍노동능력우몰유생활래원적계승인보류필요적유산빈액."칭지위"필류빈".필류빈제도적입법종지시보호결핍노동능력우몰유생활래원적계승인적권익,시법률대피계승인처분자기적재산진행료강제성적한제.저충필류빈제도여특류빈제도량자도작위한제유촉자유적수단구유일정적공동지처,야존재일사차이.